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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十一五”省科技计划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12  来源:组织部  浏览次数:  字号:〖
 
(苏科计200853号)
 
各省辖市科技局,省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江苏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加快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在总结省科技计划实施成效、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我厅根据新形势下科技创新的需要,围绕省委省政府赋予科技工作的新任务,对“十一五”省科技计划体系进行了调整完善。
  现将《关于完善“十一五”省科技计划体系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完善“十一五”省科技计划体系的意见》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关于完善“十一五”省科技计划体系的意见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江苏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加快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在总结前两年省科技计划实施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下科技创新的需要,围绕省委省政府赋予科技工作的新任务,我厅对“十一五”省科技计划体系进行了调整完善。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以促进产业技术创新、企业自主创新和社会发展科技创新为重点,统筹前瞻性研究、区域科技发展和创新人才建设,加强与国家科技计划的衔接,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强化集成,形成以资金计划为基础、工作计划为抓手,界面清晰、目标明确、结构合理的省科技计划体系。
    二、计划体系与计划定位
  完善后的省科技计划体系由8个资金计划和3个工作计划组成。
  (一)资金计划
  资金计划是以财政科技拨款为支撑、项目支持为引导的实体性计划,是政府稳定持续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基本形式。包括:
  1、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体现政府目标导向,遵循需求拉动与学科推动、衔接国家目标、实行人才优先的原则,加强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的原始创新和前沿性科学问题研究,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基础性科技问题研究,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增强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技术和人才储备,为高新技术产业的跨越发展提供创新源。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实行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制,省科技厅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计划与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2、科技支撑计划。以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和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为目标,开展产业前瞻性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和重要技术标准的研究与开发,加强集成创新,着力攻克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培育重大目标产品,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开展社会领域的应用研究与示范,加强技术集成,建立科技示范工程,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科技支撑计划分工业专项、农业专项、社会发展专项和重要技术标准专项4个部分,分别由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处、农村科技处、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发展计划与财务处负责专项与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3、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以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与规模产业化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强化引进消化吸收与再创新,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培育高技术新兴产业,提升高新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为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供重要支撑。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由省科技厅、财政厅共同管理,在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协调小组领导下,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承担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职能。
  4、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以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为目标,加强各类创新基地和载体建设,为建设区域创新体系提供支撑。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由重大研发机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部分组成,省科技厅科技机构与条件处负责计划与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1)重大研发机构。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按照研发设施国内一流、研发水平国内一流的标准,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建设引领产业发展、产学研紧密结合、体制机制创新的重大研发平台;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基础性、公益性重大研发平台。
  (2)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以科技资源集成开放和共建共享为目标,通过整合、集成、优化科技资源,提升公共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具有基础性、开放性、专业化特点的创新服务平台,为我省科技创新提供基础性支撑。
  (3)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针对高技术产业和可持续发展领域的重大科技问题,以应用基础、高技术研究为重点,开展创新性研究,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聚集和培养重点领域技术带头人和创新团队。
  (4)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依托研发实力较强的骨干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加强工程化研发平台建设,开展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系统集成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5、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以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为目标,以促进科技服务机构特色业务建设为重点,加强科技创业平台建设,支持服务外包、创意设计、科技投融资及知识产权服务等特色业务,促进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打造服务品牌,为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支撑。省科技厅科技机构与条件处负责计划与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6、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以推进我省产业技术创新国际化为目标,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重点支持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引进一流外资研发机构并与省内企业开展合作研发、开展重大国际科技交流活动,引导省内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支持国际间合作研究,推动技术出口。省科技厅国际科技合作处负责计划与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7、软科学研究计划。围绕全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科学预测、评估和对策研究,以及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科技体制改革等研究,为政府科学决策和科技宏观管理提供研究咨询报告。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负责计划与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8、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新活力和市场竞争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为目标,培养科技型企业家,引导科技人员创业创新。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苏北特色产业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动,增强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分高新技术产业中小企业创新专项、苏北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创新专项两部分,分别由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农村科技处负责专项资金与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二)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是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任务,围绕重点科技工作目标,集成现有资金计划手段进行系统部署,形成科技工作品牌,并根据发展需要进行调整的集成性计划。包括:
  1、苏北科技发展计划(苏北专项)。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苏北振兴的意见,以统筹和促进苏北科技发展为目标,加大对苏北科技创新工作的倾斜扶持力度,在整合星火贴息资金、富民强县专项资金、农业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基础上,设立苏北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重点资助区域特色产业的技术创新、科技富民强县和科技帮扶等重点工作,培育壮大科技型骨干企业,促进苏北又好又快发展。
  2、科技人才支撑计划。以加强人才建设为目标,以科技计划为工作抓手,在基础研究、国际科技合作、成果转化资金、中小企业创新资金中设立人才专项,培养和引进一支与创新型省份建设要求相适应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使科技计划既出成果、效益,更出人才。
  3、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计划。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组织实施江苏省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为重点,集成科技支撑计划、成果转化资金、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科技计划,加强关键技术攻关与技术集成应用示范,为实现我省“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提供科技支撑。
    三、有关说明
  1、合并原高技术研究、科技攻关、社会发展科技计划,设立科技支撑计划。原高技术研究计划(医药部分)并入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专项中。
  2、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分产业关键技术攻关、目标产品研发、公益性应用研究、科技示范工程和重要技术标准五种类型。
  3、落实省政府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撤消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建设计划,增设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
  4、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主要支持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创业平台建设内容调整到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中。原省属科研院所公益服务与条件设备专项,调整到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科技公共服务平台部分中,仍用于支持省属科研院所。
  5、落实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在火炬、星火贴息资金基础上,设立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
  6、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指导性项目,主要以政策扶持,鼓励市、县在项目建设上给予拨款支持。
  7、根据调整后的计划体系和计划定位,我厅将修订和制定各类计划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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