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中小企业创新创造活力,提升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素质,加大职称政策聚焦和服务中小企业的力度,充分发挥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在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中小企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培育奖励政策。对我市中小企业经市职称主管部门组织或推荐,并经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取得机械、冶金、电子信息、石油化工、纺织工程、轻工工程、环保工程、知识产权、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工艺美术、自然科学研究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聘任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人才给予副高一次性奖励8000元,正高一次性奖励100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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