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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第二批常州市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培育项目(企业创新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7  来源:组织部  浏览次数:  字号:〖
 

常科发〔2024〕65号

各辖市(区)委人才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常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龙城英才计划”2023升级版的通知》(常人才〔2023〕2号)精神,加快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培育,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全面强化高质量发展的人才支撑,激发全市创新创业活力,根据《常州市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培育项目实施办法》(常科发〔2023〕158号)要求,现启动2024年第二批常州市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培育项目(企业创新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4年常州市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培育项目(企业创新类)衔接江苏省“双创计划”,旨在发挥企业引进培育创新人才的主体作用,围绕“1028”产业体系,聚焦新能源、合成生物学、高端机床、轨道交通、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新材料、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等重点产业领域,引导企业通过实施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创新平台建设等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及创新团队,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二、申报类别及申报条件
  (一)申报类别
  常州市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培育项目分为A、B、C、D、E五个类别。其中A类为企业创新全职高薪类,B类为企业创新青年潜力类,C类为企业创新全职和柔性引进类,D类为基础研究创新类,E类为创新平台拨投联动类。本批次仅受理企业创新类项目,即A类、B类和C类,D类和E类项目申报另行通知。
  (二)申报条件
  1.  A类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需为在我市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符合我市十大产业链重点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并有2名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股权激励的除外)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2)创新人才从省外、海外引进,具有博士学位;
  (3)截至上年度末,有4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后1年)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4)申报人应为2022年1月1日之后来苏工作;
  (5)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或者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研发核心工作、工作业绩突出、业内影响大;
  (6)申报人需为申报单位全职引进,主要从事科研或与科研相关工作,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
  (7)从到申报单位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薪酬月均不低于3万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准。
  2.  B类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需为在我市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符合我市十大产业链重点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并有2名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股权激励的除外)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2)创新人才从省外、海外引进,具有博士学位;
  (3)截至上年度末,有4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后1年)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4)申报人应为2022年1月1日之后来苏工作,年龄不超过34周岁;
  (5)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扎实,具备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良好的发展潜力,工作业绩突出;
  (6)申报人需为申报单位全职引进,主要从事科研或与科研相关工作,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
  (7)从到申报单位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薪酬月均不低于1.5万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准。
  3.  C类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需为在我市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符合我市十大产业链重点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并有2名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股权激励的除外)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2)创新人才从省外、海外引进,一般具有博士学位;
  (3)截至上年度末,有4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后1年)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4)申报人应为2022年1月1日之后来苏工作;
  (5)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工作业绩突出,在业界有一定影响;
  (6)优先支持申报企业全职引进的人才。来自国内其他省区市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可作为柔性人才引进,须为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入选对象,并提供派出单位或派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到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的证明;
  (7)从到申报单位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薪酬月均不低于1万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准。
  三、支持方式
  常州市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培育资助项目A类、B类和C类采用前资助。优先支持:全职引进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企业高薪聘用人才、本人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人才。
  对入选领军型创新人才A类的项目,给予不低于50万元资助,入选B类的项目给予不低于40万元资助,入选C类的项目给予不低于30万元资助。
  鼓励各辖市区给予立项项目相应资金配套支持。
  对入选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
  四、相关要求
  1. 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科学合理且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团队成员结构合理;
  2. 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2年。项目实施过程中,市科技局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各辖市区督促项目承担单位认真按项目计划执行;项目结束后由市科技局委托专门机构实施集中验收;
  3. 申报人自主选择申报类型。申报A类但未达到申报标准的,根据申报人才基本条件,自动调整到B或C类评选;申报B类但未达到申报标准的,根据申报人才基本条件,自动调整到C类评选;
  4. 获得过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战略人才、创业人才项目资助的,常州市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培育项目不再重复支持。常州市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培育项目已资助过的人才,入选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战略人才项目的,在原资助基础上补足至对应的资助标准;
  5. 领军型创新人才牵头的项目曾获得过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书面材料与网上材料的一致性。
  (二)网上申报
  通过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changzhou.gov.cn/),点击“企事业单位入口”,点击“常州市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科技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填写并上传材料。
  其中:项目信息表需要在企事业用户平台中在线填写;项目设计任务书请在附件中下载文本,编写完成后上传到市科技服务平台;相关附件材料请扫描或拍摄成图片后上传到市科技服务平台。
  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请各申报单位仔细填报,请各主管部门认真把关。
  (三)书面材料
  1. 项目信息表、任务书摘要、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表和企业科技发展报告(在市科技服务平台中在线填写)、设计任务书及其余要求附件;
  2. 申报项目需经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在市科技服务平台中生成并打印带水印的书面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五份;
  3. 各主管部门负责对纸质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对附件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后,统一报送至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市广化街金谷大厦909室)。
  六、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网上申报截止7月15日(周一)17:00整,书面材料递交截止7月17日(周三)17:00整。
  联 系 人: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  孟  蝶
  联系电话:88101845
  市科技局对外合作与人才处  杨  杰
  联系电话:85681536
  附件:

  1. 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培育项目设计任务书(A类、B类、C类适用)
  2. 柔性引进人才人事处派遣证明
  3. 薪酬发放说明
  4. 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

中共常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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